人员密集的上杭洁净厂房楼梯间的设置需综合考虑多个方面,以下是具体要求:
楼梯间形式选择
封闭楼梯间:对于人员密集的上杭洁净厂房,当建筑高度不超过 32m 时,通常采用封闭楼梯间。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,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。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,以便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,满足排烟和人员疏散的要求。若首层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,需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。
防烟楼梯间:当上杭洁净厂房高度超过 32m 且每层人数在 10 人以上时,宜采用防烟楼梯间。防烟楼梯间应设置防烟设施,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。前室的使用面积对于公共建筑、高层厂房不应小于 6.0㎡;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,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0.0㎡。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。

楼梯间的布置
位置要求:楼梯间应在厂房内分散均匀布置,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,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从不同方向疏散,避免疏散人流过于集中。
数量要求:一般不少于 2 部疏散楼梯,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疏散通道。但当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㎡且人数不大于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,或除医疗建筑、老年人照料设施、儿童活动场所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外,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、层数不超过三层,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㎡且二、三层人数之和不大于 50 人的多层公共建筑可设置 1 部疏散楼梯。
楼梯间的宽度
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.1m。若人员密集的上杭洁净厂房同时属于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,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2.0m,其他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.5m,需根据具体情况与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计算的结果比较,取大值。
其他要求
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。当疏散楼梯在首层无法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时,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通道,开向安全通道房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,安全通道内设置正压送风。
上杭洁净厂房各疏散楼梯均应出屋面,以提供更多的疏散途径和通风排烟条件。
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、可燃材料储藏室、垃圾道等影响疏散和消防安全的设施。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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